談第二階段彙整的「1955-1981年間台語片作品資料查證與首輪上映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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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不久前在《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上載了一份最新彙整的「1955-1981年間台語片作品資料查證與首輪上映紀錄」(下文簡稱「台語片資料查證稿」)。自己過去由於要研究廈語片,對台語片已有一定關注。來到台灣之後,對整體台灣電影史都想認識。我讀過多本台語片的書,其中多本都有提供台語片片目。這份「台語片資料查證稿」以過去多份片目為底本,查證了《聯合報》及《民聲日報》,再輔以其他報紙及文獻,提供的不止是最早的上映日期,而是不同戲院由上片到下片的日期,相信是目前台語片上映紀錄最完備最準確的一份了。

我自己的經驗,電影歷史研究的起點往往就是準備一份片目。我之前研究廈語片、潮語片、嘉禾電影公司、黑幫片、瓊瑤電影,都是如此開始。片目為研究建立一個整體觀,為每部獨立的影片配上坐標,令研究者知道它相對其他電影的位置。我對閱讀片目甚至有種癖好,凡見到一份片目便會用心讀一遍,片目資料準確完備,細心閱讀之下,資料自己會向研究者呈現出值得思考的問題,這些問題可以是製作片目的人無意為之。我便曾在研究廈語片時,為了解決一個片目上的問題,考查出一部與粵語片《香閨春暖》(1948)同一幕後團隊同一時間攝製的不知名廈語片,原來是另外一部很有名的廈語片(編註:可參考蒲鋒文章〈廈語片的粵語片聯繫—由《破鏡重圓》和《香閨春暖》談起〉,刊於香港電影資料館《通訊》季刊第60期)。另外,自己多年來曾以不同崗位參與香港電影資料館的《香港影片大全》編目工作,無論就片目內容及很多技術性細節,都有些經驗和想法。看著這份「台語片資料查證稿」,也有些想法可以提出來討論。

圖:《地獄新娘》(1965)報紙廣告,寫著改編自黃中一名廣播劇《古樓深恨》。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閱讀「台語片資料查證稿」,除了最主要解決影片上映日期的問題,看得出它發現了一些新資料,對舊有資料作修訂。最明顯一項,是找到一些過去收入的台語片實非台語片,建議可以剔除。其中有香港製的廈語片(《財色迷人》(174)、《恩愛小夫妻》(180)、《蜈蚣蛤仔蛇》(183)等1,以及粵語片《雙孝子月宮救母》(227)、《夜光杯》(259)、《夜光杯完結篇》(268)等,也有些國語片過去誤收進台語片的,如今都得以釐清。此外,對1958年的《三美爭郎》(73)和1960年的《三鳳奪凰》(200)或許是同一部影片,提出了很合理的疑問和細緻的追查紀錄,相信未來不難得以結論。此外,它根據廣告找到了一些電影的原著來源。像指出1962年的《武當小劍客》(254)及《武當小劍客下集大結局》(255)竟然是改編自王度廬的小說《鶴驚崑崙》,對武俠片研究便相當有意思。還有1965年的《地獄新娘》(610),今天慣常的說法是改編自《米蘭夫人》,它卻列出廣告詞「黃中一廣播劇《古樓深恨》搬上銀幕。」則很可能在《米蘭夫人》和《地獄新娘》之間,還有一個黃中一的廣播劇《古樓深恨》作為改編中介,假如找到《古樓深恨》的資料,相信對《地獄新娘》的改編情況會更了解得更多。還有1965年的《請問芳名》(655),見到名字的第一個想法,當然是它會否改編自那本著名的日本小說?編者在備註提供了答案:「民聲日報廣告寫本片改編自菊田一夫的暢銷名著《請問芳名》。」以上都見到編者的細心和工作態度的認真,也令到這份「台語片資料查證稿」比過去的台語片目對研究者更有助益。

 


1. ‭ ‬片名後括號的數目字是片目為每部影片作的編號。

圖:《武當小劍客》(1962)報紙廣告,標示改編自王度廬的小說《鶴驚崑崙》。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另一方面,我也比較遺憾,「台語片資料查證稿」的故事部分,只有拷貝留存的影片才有。我明白這只是現階段的狀況,以後自會陸續補充。但到底有點失落,因為我己習慣單憑電影故事,追尋電影的各類文本來源,對認識一個電影傳統的脈絡相當有用。相信還要等相當日子,才會有機會在這方面著手。

還有些地方更值得討論。其中一個稱為「主題」的項目,實是指該片的類型,它採用的是梁良編的《中華民國電影影片上映總目》對該片所作的分類。梁良編的《中華民國電影影片上映總目》本身是非常有價值的工具書,到今天還未有一本能取代,但是在標示類型上它有不少問題。首先,有一些類型詞應可準確清晰一點。它既有「倫理」,也有「家庭倫理」,這兩者沒有分別,應可揀一個來用。假如依蔡國榮在《中國近代文藝電影研究》一書的說法,文藝片可分愛情及家庭倫理,則類型分成愛情及家庭倫理後,已不必再補上「文藝」一詞,因已隱含。現在片目「倫理」或「愛情」有些另加上「文藝」,有時沒有,大可把「文藝」一詞一概取消。又如《薛仁貴與柳金花》(22)及《薛仁貴征東》(27),主題作「戰爭/歷史」,「戰爭片」在類型上一般都指現代戰爭,不宜用於古裝。影片中的薛仁貴故事也不是歷史劇,而是演義小說的改編。傳統歷史演義小說改編的電影,類型不妨就稱為「演義」,肯定比用「歷史」好。同樣標作「歷史」的《慈雲太子走國》(60)用「演義」當較準確。前後做法不一致的一個明顯例子,是1963年的《薛平貴與王寶釧》(395)、《三龍奪明珠》(397)均標「黃梅調」,但廣告詞寫明是「全部台語黃梅調對唱」的《五娘思君》(502),卻標「戲曲」,依習慣宜改為「黃梅調」。台語片竟然出現了三部黃梅調電影,看來李翰祥、凌波的《梁山伯與祝英台》對台灣的文化衝擊也影響及台語片,倒也有趣,這個現象之前好像未有研究者留意到。

圖:《五娘思君》(1964)報紙廣告,標示「全部台語黃梅調對唱」。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此外,分判類型上宜盡量精簡,標出主要類型即可,不宜多列。假如類型已說了是「歌仔戲」,其他形容大可不必,像《白蛇傳》(30)的「歌仔戲/民間故事」,又或《金壼玉鯉》(106)的「歌仔戲/愛情/家庭倫理」簡化只作「歌仔戲」應該較好。而且既然標示歌仔戲,已隱含它是戲曲片,也就沒必要再加上「戲曲」,像《六才子西廂記》(1)的「歌仔戲/戲曲」,《薛平貴與王寶釧》的「歌仔戲/戲曲」。同樣道理,《雙雄大鬥雙假面》(233)的主題作「古裝/武俠/奇情/特攝」,《爬山虎》(612)的「武俠/動作」,《怪俠燒酒仙》(831)的「古裝/武俠」均可簡單作「武俠」。有關「主題」部分,從判定一部作品的類型角度,我自己傾向用精簡為原則,但假如從「主題標籤」(hashtag)的角度來看,則下五六個主題反而更合理。只是主題標籤並不需依從類型的角度來下,例如「改編作品」已可以下一個。關於「主題」和「類型」如何處理的原則,本身便是一個值得討論的題目。但無論採用那個模式,《中華民國電影影片上映總目》的處理都有一些問題,不宜簡單襲用。

此外,《中華民國電影影片上映總目》有一些明顯的錯誤。像《三鳳奪凰》(200)作「武俠片」,編者記載了由影片整理出來的故事簡介,該片很明顯是部時裝愛情喜劇,編者應已知道《總目》有誤,但仍無奈襲用。此外,《紅姑與陳繼志》(285)是武俠名作《江湖奇俠傳》的一節,《總目》大概用了廣告的其中一個詞「民間故事」,當然不如標為「武俠」適合。其實,影片上映時的廣告用詞,常有界定該部影片的一組詞彚,那些詞彙極之有參考作用,但卻不宜盡依,《紅姑與陳繼志》即為一顯著例子。我們其實可以憑藉對中外新舊文學的認識來作判斷。而辨識改編來源的工作又是另一個問題,跟著可以進一步細談。

圖:《紅姑與陳繼志》報紙廣告。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這個階段的編者,大概是以核對報紙廣告為主,於是見到報紙廣告有宣傳該片改編自甚麼作品的便記下,供下一個階段工作參考,現階段並不求完備。編者既錄下了兩集《武當小劍客》改編自王度廬的《鶴驚崑崙》,當然知道《羅小虎與玉嬌龍》(165)改編自王度廬的《臥虎藏龍》,相信由於廣告沒寫,編者便沒有寫進去。我自己對這方面素有興趣,順便跟進了一下一些有趣的個案。1958年的《孤兒怨》(91)備註說「1932《女優奈奈子裁判》改編」。我順手一查,找到學者邱坤良的一篇論文2,提到《女優奈奈子裁判》(邱譯為《女優奈奈子的審判》,最初的作品原是美國劇作家巴耶特.魏理爾(Bayard Veiller)1929年的劇作《瑪莉杜根的審判》(The Trial of Mary Dugan),由日本作家小林宗吉1931年翻譯成《女優奈奈子的審判》,1940年代前期由台灣新劇編劇李永生改編成台語版的《奈奈子的審判》,其後被多個新劇團「偷戲」、「假借」。有趣的是,邱坤良幾乎考查盡《瑪莉杜根的審判》在美國、日本、台灣的話劇電影改編以及各種變體,唯獨沒有提到《孤兒怨》這部電影。假如知道原來《孤兒怨》是改編自《女優奈奈子的審判》,相信邱一定會跟進一下,影片雖已失傳,假如有類似故事大綱的資料留下,當可為該篇論文增加多一點有用的參考。我自己近年也在寫一篇文章談法國劇作《X夫人》在美國及華語片的改編和流傳,《女優奈奈子的審判》竟然提供了一個我意想不到的淵源,可以加添進去。我上文說目錄做得好,會為研究帶來沒有人事前想到的成果,這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廣告詞卻又不可盡信。好像1957年的《失妻得妻》(53),「台語片資料查證稿」的備註說它「民間故事《珍珠衫》改編」。我在《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看該片在《聯合報》的廣告,確有「哀艷離奇民間故事」「原名:蔣興哥重逢珍珠衫」的字句。但是稍有中國文學常識的人都知道,〈蔣興哥重會珍珠衫〉出自明末馮夢龍編撰的小說集《喻世明言》。電影的報紙廣告對象是一般觀眾,當然不必講究,但是作為後來的研究者,準確標示它的原作來源應該比泛稱它作「民間故事」合適。

 


2. ‭ 邱坤良:〈劇本的改編、衍生與對照——以《女優奈奈子的審判》為中心〉,刊於《戲劇研究》第14期,2014年7月,頁1-24。

圖:《蜜蜂計》報紙廣告。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當然,要考究一部電影的故事來源,過程可以相當複雜。這裡舉一個我以本片目作演練的例子。1962年有部李清顏編劇的《蜜蜂計》(322)。《蜜蜂計》不是著名的傳統劇目,但剛巧粵語戲曲片也有部《狀元巧破蜜蜂計》(1963),二者看似有同一個來源,於是便想查考一下。「台語片資料查證稿」沒有說它的來源。查看廣告,廣告詞有「一部本省流傳民間故事」「後娘施計害前子,孝子明知中計而上計!城隍廟前來告狀,小鬼捉奸來審判!」「借屍回陽見夫君!良才飄流遇艷史!顧家安爺中金榜題!」「傷心媳婦血枯井埋冤」等,已提供很多情節參考,與《狀元巧破蜜蜂計》十分類似。再查考之下,後母害繼子,自己身上塗蜜,讓蜂侵自己,繼子為她趕蜂,反而令父親誤會兒子輕薄後母,逐子離家。這樣的故事,最早出自東漢蔡邕的《琴操》,原來講的是尹吉甫逐子。到《東周列國志》,轉為驪姬害申生的故事。京劇《蜜蜂計》即用驪姬故事。清朝又有不知名的作者寫了一本名為《蜜蜂計》的十回小說,收在《話本十四種》一書。小說的故事背景是漢代,除了主要劇情蜜蜂計外,還有繼子董量才的妻子冤死,後來借屍還魂的情節。對比廣告上「借屍回陽見夫君」,與及主角也叫「良才」看,台語片《蜜蜂計》是以這本清人小說而不是以更早版本的故事為藍本無疑。但即使這樣,我們仍無法斷定在清人小說和台語片《蜜蜂計》之間,沒有一個中間的版本,例如歌仔戲版本。追溯一部電影原著是一個相當複雜也有趣的過程。因此同樣是創作來源,很合理地應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可以真接標示其為原著的,像《孤兒怨》的原著是《女優奈奈子的判決》,但另一種像《蜜蜂計》的,則不妨稱之為「源出」。台語片目中很多歌仔戲電影和「民間故事」片,不妨標出其「源出」作品。因為原創或改編,對認識和研究一部電影是極之重要的因素。

圖:《孤兒怨》報紙廣告。典藏者: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取自《臺灣電影數位博物館》。

另外,我也有個比較大膽的建言。「台語片資料查證稿」的上映紀錄,只做了台灣本土的,而不包括它在外埠的上映紀錄,我估計主事機構暫時應沒有計劃這樣做。我之前已有文章談過,台語片曾以「廈語片」的名義在東南亞上映。但是曾有多少台語片到過東南亞放映,卻一直沒有人作過認真的研究。香港生產的廈語片在1961年嚴重走下坡,到1964年便完全結束。那時台語片卻正逐漸興旺,那麼1961年之後廈語片在東南亞空出來的市場,究竟有否被台語片取代了,還是廈語、台語片是同時失去東南亞的市場?把台語片在東南亞的上映情況也一併作紀錄,相信對解答台語片很多歷史問題都會提供極有價值的參考資料。東南亞的市場有幾個,也不必全都做,只集中星馬兩地便可。

最後,上載「台語片資料查證稿」,除了盡早給研究者運用,相信也是把它開放給使用者提出需要修訂補充的回饋,以下也提供個人留意到的幾項:

《誰的罪惡》(51)女主角作陳淑芳,但《誰的罪惡續集》(97)、《誰的罪惡完結篇》(100)女主角均作「陳淑芬」。由於陳淑芳是今屆金馬影后,我特別敏感,於是查廣告,第一集固是「陳淑芳」,續集的廣告也作「陳淑芳」,完結篇則作「陳淑芬」,看來似是完結篇的廣告誤植了。

1966年的《夜光双飛俠》(662)、《夜光双飛俠完結篇》(663)有港星于素秋、麥基等參演,備註也註明是「台港合作」。于素秋曾與陽明合演過一部有點科幻感的時裝動作片,我曾看過,看來應是這兩部影片。這兩部影片在香港的名字是《女飛俠》和《女金剛》,均是在1966年以粵語上映。而且兩部影片都保存了下來。這項信息相信對片目有一定意義。

有部粵台國語混用的影片,「台語片資料查證稿」找不到記錄。這部影片名為《四海一家親》,香港1963年11月27日上映。由申江與香港的龍圖聯合導演。台語影星矮仔財、楊渭溪參演。攝影師是賴成英、剪接沈業康、道具林啟瑞,都是中影的人,應是在中影攝製。我見「台語片資料查證稿」有收入國台語混用的影片,看來依習慣應該收入,估計編者不知道它存在。本片youtube有片可看,不妨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