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影視發展基金會揭牌 協助市府打造影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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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台中市政府推動影視協拍業務多年,包括今年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得主《只要我長大》、入圍片《菜鳥》,以及將上映的《極樂宿舍》都獲得市府協助。為了進一步加強協拍專業度與彈性,台中市府特別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並於7月19日正式揭牌。

台中影視基金會採董監事制,董事會由市府代表、影視工作者、與民間企業組成,並且由台中市長林佳龍兼任董事長。市府代表與業界人士各在董事會中佔五個席次,府方代表除市長外,還包括文化局、新聞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等單位首長。影視專業董事則包括製片李烈、黃志明、影評人塗翔文、導演瞿友寧,以及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會長林錫輝等人。民間企業董事則包括威剛科技、麗寶機構、以及地產集團中陽事業等。

市長林佳龍於揭牌活動中表示,台中市是最適合拍片的電影城,基金會未來將與市府新聞局合作,除了負責協拍業務,也將推動特色主題影展以及打造藝術電影院,除了延續去年創辦的動畫影展之外,女性影展今年也將移師台中舉辦。

而為了吸引劇組取景,基金會不但與26家台中旅館業者合作推出「拍片大聯盟計畫」,提供優惠住宿方案降低拍攝成本,未來也會推動「影視合作補助投資計畫」,進一步吸引劇組前往台中拍片。董事代表李烈也表示,她一直深信台灣是最適合拍片的影視基地,而台中天氣好,兼備都市、鄉村景觀兼備,將成為吸引劇組取景的一大優勢,她在基金會中必定會為電影產業盡一份心力。

在影視政策規劃上,市府也正積極打造適合影視發展的產業環境。林佳龍提到,台中市府已經陸續規劃20億預算,在水湳、霧峰兩地設立影視園區。霧峰的「中台灣影視基地」將打造專業片廠,李安來台拍攝《少年PI的奇幻漂流》時在水湳建造的大型造浪池,也將從遷移至霧峰的影視基地,該基地將成為全台唯一具有造浪池與深水池的專業拍攝基地。在水湳,市府則將設立「中台灣電影中心」,未來將以體驗、推廣電影文化為主,除此之外,市府也正向文化部爭取,讓水湳的「中台灣電影中心」與文化部規劃設立的「國家漫畫及動畫博物館園區」結合。

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接受本報訪問時,也進一步介紹基金會的資源與定位。他表示今年已經編列3000萬預算提供基金會運作,其中500萬元將做為基金會本金,而來年也已編列3000萬元預算送交議會審查,除此之外,未來還希望向民間募款,邀請企業共襄盛舉。

至於水湳「中台灣電影中心」與霧峰「中台灣影視基地」兩塊園區,未來基金會將如何參與。卓冠廷表示,未來「中台灣電影中心」的商業區域將委外管理,但電影保存、文物展設等空間則將交由基金會營運,「中台灣影視基地」未來以專業片廠定位,全區將委外經營,但基金會將負責管理、監督,以及協助中市新聞局與業界溝通。

然而,過去市府斥資5200萬協助李安在台中搭建片廠拍攝《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上映後卻遭市議員批評電影完全沒有在台中取景,議會的批評被業界認為是外行領導內行,未來霧峰「中台灣影視基地」設置完成,市府是否還是會面對類似的誤解,新聞局長卓冠廷並不擔心。他表示爭議發生之後,府會雙方已有充分討論與瞭解。除此之外,過去劇組來台中拍片最大的困擾便是沒有攝影棚,因此霧峰的影視基地未來除了造浪池,還將設置兩間大型、一間中型攝影棚,期望藉此增加劇組前往台中拍攝的意願,「當劇組在霧峰使用攝影棚拍片,遇到外景需求,便有機會就近取景,長期來看片廠的設置對於增加劇組在台中取景,反而是相輔相成。」卓冠廷局長說。

卓冠廷也表示,影視發展基金會未來將肩負三大任務。首先,市府在角色、法規限制下,推動影視發展不易,基金會將協助市府建設中台灣影視環境,包括目前已著手規劃的藝術電影院、影視投資、以及影展合作等,基金會雖然在重要採購作業上一樣需要透過公開招標執行,但仍作業彈性仍然較多。第二則是期望在協拍業務執行上,基金會與市府能相輔相成,基金會聘用具業界經驗的專業人士,在第一線蒐集業界意見,新聞局則協助相關業務的行政協調。除了本地產業發展,台中市府也希望基金會能代表市府參與國際交流,市府的公部門角色在國際場合多少有些壓力,基金會屬民間機構,便沒有這一層顧慮,「三個方向如果做的到,台中的未來就會不一樣。」卓冠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