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跛腳,票房系統裝蒜——國片振興路遙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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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6

2015年3月19日上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正在審議電影法修正案。當時的文化部長洪孟啟向委員會報告電影法修正要旨,其中包括了全台票房統計制度的制訂方向:「本次修法正式納入電影院應設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並提供票房統計資料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達資訊透明之目的,並健全電影產業產值的統計資料。」面對立委質詢時,洪孟啟更進一步說明法條設立可以為台灣電影產業帶來的影響:「這個統計將來就會變成一個非常清楚的資料,讓大家知道這個影片在哪個區域、哪個縣市的賣座情形,這對以後的電影製作,就有一個指標作用,不會盲目投資、盲目想像。」

2015年5月22日,新版電影法三讀修正通過,新法第十三條明訂,2016年五月22日之前,電影院業者應「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並提供票房統計相關資料予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指定電影相關法人、團體或機構。」媒體在報導上皆稱,完整透明的台灣票房統計制度終於到來。

然而,電影網站「觸電網」7月12號指稱,主管電影產業的「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下稱影視局)透露,在協調過程遭遇業者反彈,因而儘管新法已經上路,主管機關卻遲遲無法公開全國票房。對此消息,影評人鄭秉泓與藍祖蔚在7月14日接連於《自由評論網》重砲抨擊。鄭秉泓指出,除了台北市早有建置票房連線統計系統之外,台灣長期缺乏有公信力的全國票房統計系統,導致在「全國票房各自表述」的情況下,讓不誠實的片商與戲院從中牟利。藍祖蔚則指出,現今無法票房透明化的癥結在於,電影法條文僅要求業者「提供」票房數據,卻沒有明確賦予主管機關「公佈」的權力。因而,影視局面對業者反彈,原擬只採取半年至一年公布一次票房的消極方式處理,遠不及產業相關人士期待的每日公開更新數據。

兩篇評論經多位網友轉載,文化部對此爭議的重視,也從影視局提升到部長層級。7月14日傍晚文化部發佈新聞稿,先否認了「文化部決議不公佈票房」的傳聞,並強調部長鄭麗君上任後,「發現從去年開始建置的系統,並未與戲院售票系統連結,無法真實反應銷售票房,實難達成修法目的,因此近日將會邀請社會各界,就系統建置、資料公開方式與公開資料的權責單位等,做最後階段討論。」令人失望的是,在新法上路一年之後,文化部對於票房透明化的確切執行方式,至今仍未定論。慶幸的是,部長鄭麗君依然記得去年委員會上,時任立委的她對於文化部的殷殷期盼,更有承認新法執行缺失的魄力,近期更將親上火線,主持票房統計系統公聽會。

新法上路半調子

過去除了台北市的電影院有電腦連線的票房系統之外,其他縣市的戲院一直無法透過同業自律,建置起一套透明的票房系統,因而,過去全台票房一直是以台北市票房乘以二來推估。因為沒有確切票房紀錄,發行商在行銷時更是可以自稱「全台票房冠軍」做為炒旺人氣的宣傳手法,不時可聞冠軍鬧雙胞等市場現象,新法上路後原本也可望解決此一問題。

今年5月4日,在票房統計制度上路前,文化部頒佈了一份即日生效的行政公告,進一步說明提交的數據內容,規定戲院業者每日需提交前一營業日每部影片的售票總額、張數,以及累積票房。而數據的統整與提供,文化部則指定由業界簡稱「戲院公會」的「中華民國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來執行。除此之外,為了協助業者建置票房系統,文化部還編列了1300萬的預算供業者申請。如果業者不配合設置系統,文化部還可依據電影法第二十一條,連續開罰2至10萬元罰鍰。看起來文化部這次做足一切事前準備,就是要確保票房統計制度順利上路。

本報於7月14日致電影視局詢問系統建置與新法執行的狀況,業務承辦人員表示,票房統計制度與系統已經在前述行政公告生效之後正式上路,全台從連鎖影城到以往的「點數戲院」,確實已經開始依法透過系統提供每日票房數據。而統計票房系統由「戲院公會」自費建置,沒有使用到中央編列的補助款。面對記者詢問,承辦人員也強調,影視局從未聲稱票房不公開,但記者嘗試請承辦人員進一步提供部分現有資料,影視局則以公佈的形式、管道、格式至今仍有諸多爭議為由,表示不方便提供。

無標題

沒有公信力的票房系統

而除了公佈形式在新法上路之後仍有待研擬,戲院公會建置的票房統計系統,連文化部都在新聞稿中詬病。根據聯合報記者項怡斐的報導,新票房系統只是將過去的紙本作業電子化。過去台北市以外的戲院都是透過傳真,每日向戲院公會提交票房報表,再由公會將統整數據提供給片商參考,但新系統僅是將過去的這項手續「電腦化」,根本無法落實即時而確切的票房統計數據。這樣的方式,主管機關無從得知數據來源究竟是由售票系統直接產生,或是業者人工輸入的檔案,可信度大打折扣。雖然公告提到授權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要求電影片映演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但對於業者不配合、數據造假等狀況,都沒有明訂任何罰則,真的遇上不肖廠商,主管機關也可能無法可罰。

為何會產生這樣四不像的票房系統,或許也與文化部那份公告中,對於業者提交數據方式的說明方式有關。在公告第二項裡,文化部僅要求戲院每日以Excel、XML、CVS等格式將數據上傳至票房系統內,對票房統計系統是否應和戲院售票系統連線、以及其他規格細節,都沒有列出進一步要求。過於籠統的說明,反而為建置系統的業者開了方便之門。除此之外,從公告頒佈與生效的時間點來看,這項公告在標題中註明了票房統計制度「即日生效」,也就是說,在票房統計的執行方式定案之前,全台票房系統必定已建置完成,但擬定執行方式的主管機關,是否在草擬統計方式時,就已經知道新票房系統的運作方式,同時,在承受著新法上路的進度壓力之下,配合公會的系統畫出寬鬆的好球帶,繼續讓全台票房維持在模糊的地帶,則有待日後由監督單位釐清。

如果我們再將視角拉高,整個票房統計制度的執行方式依然有可議之處。一方面,這套系統由從戲院業者組成的公會來建置,又以如此消極的方式執行,難免給人球員兼裁判的觀感;另一方面,票房系統由民間自費建置,就算能夠提供可信數據,擁有系統的戲院公會可以合理主張這些數據是公會擁有的資產,影視局是否有權即時地公開數據,也可能成為另一個爭議。尤其當電影法僅明訂業者需「提供」數據,並未要求公開與否,便成為業者堅不讓步的法源基礎。

因而經過這一次爭議,下一次的公聽會上,文化部是否能挾輿論一舉達成票房透明化的使命,或是仍須透過費時的修法程序補強,全看文化部的協調手腕。

文化部「電影片映演業提供文化部票房統計資料之內容、格式及期間」全文:

遮住票房的手

要瞭解票房透明化的重要性,我們要先瞭解電影產業鍊上下游之間的關係,以及我國目前電影市場的交易模式。電影作為一種商品,它的擁有者是製作這部電影的出品單位,他們委託發行商(也就是片商)代為處理版權交易、上映規模、行銷等策略,電影院則是這個產業鍊的最末端,面對觀眾進行實際的銷售。而售票口的收入,則會經過產業鍊一層一層向上轉手,交到出品方的手裡,用以平衡當初投入的成本。而在轉手過程中,各個環節的業者,都會依照當初與上游廠商談定的方式收取費用,最常使用的收費方式之一,就是依照票房數據抽成。因而,票房數據是電影產業進行商業交易時的重要依據。台北市的戲院有一套行之有年的票房統計系統,北市戲院也是依照實際票房與發行商拆帳。但在台北市以外,多數戲院並不是以實際票房收入與片商拆帳,而是以台北票房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十,做為支付片商的費用,這些戲院被業者稱做「點數戲院」,片商只能收到帳款,無法知道確切的票房數據。

點數戲院的拆帳方式,或許可以保障偏遠地區的戲院得以保留足夠利潤,維持戲院經營,但這樣的計費方式並不限於中南部的小型戲院,就連全國性的大型連鎖影城也不例外。在台灣三大連鎖戲院「威秀」、「國賓」、與「秀泰」之中,僅有威秀的全台營業據點都依照台北模式拆帳依據。國賓與秀泰兩家連鎖影城在外縣市則是雙軌並行:部分戲院使用票房拆帳,一些戲院則用點數制,但哪一個戲院該用哪一種模式,則是由業者自行認定。

獨力經營的小型戲院通常無法與大型影城抗衡,偏遠地區的小戲院即使以點數方式拆帳,也難以生存,花蓮的獨立電影院「國聲大戲院」(上圖,資料照片)便於2006年熄燈,而位於花蓮火車站附近的連鎖戲院「花蓮秀泰影城」(下圖,翻拍自影城官網),則以點數戲院模式和片商拆帳。

若要進一步瞭解點數戲院如何影響電影公司對於市場的瞭解,我們可以進一步分析各類戲院在外縣市的市場版圖。我們保守地以影廳數做為影城的市佔率的依據,大型連鎖影城在外縣市的首輪戲院的影廳數中,佔了80%的市場。而在連鎖影城中,以票房拆帳的威秀以將近38%的市佔率居冠,而實行雙軌制的國賓與秀泰兩家戲院,在北市以外地區擁有的廳數,合計亦有42%的市佔率。也就是說,在外縣市模糊神秘的票房市場之中,片商僅能透過威秀系統瞭解四成的票房狀態,而其餘三成到四成的神秘數字則是掌握在秀泰、國賓兩家連鎖戲院之中,其餘兩成的未知數字才分散在各家小型影城或獨立戲院之間。

這樣加一加,點數戲院所掌握的票房比例,大約佔了外縣市票房的五成,以全台票房規模來看,也佔了三成的比例。點數戲院大手一遮,便蓋住了全台三分之一的票房。不透明票房,讓位於市場末端的片商與戲院得以在交易過程中保留模糊空間,增加提高獲利的機會。而大型戲院與發行公司多半都有能力蒐集完整的數據,並在戲院與觀眾之間資訊不對等的優勢下,擬定行銷策略,政府若強制公開票房,對於他們的操作反而是種衝擊。

但是,資訊不透明的市場,深受其害的其實是台灣本土電影產業。本土電影公司營業規模通常較小,缺少大公司與戲院蒐集數據的管道或籌碼,在點數戲院的存在下,難以獲得精確的票房數據。因而,發行商無從擬定明確、甚至精準分眾的行銷策略,電影製作公司在開發題材時,也沒有市場依據評估題材的市場潛力與成本。

在全台戲院市場有近80%由大型連鎖影城主導的環境下,統計精確的全國票房數字真的沒有那麼難,問題在於業者是否願意配合,拿出誠意建立一個真正公正透明的票房系統。

外縣市戲院廳數與市佔率
戲院類別

廳數

佔比

總廳數
307
威秀

116

37.79%
國賓

72

23.45%
秀泰

57

18.57%
其他

62

20.20%
數據來源
2015影視局統計數據、各影城官網公布資料
(製表:洪健倫)

 

票房透明化的影響與配套

其他國家或區域都有民間第三方機構成立透明即時的票房統計系統,國際上有IMDB其下的Box Office Mojo統計全球票房,歐美還有跨國版權管理商提供各國票房資訊,中國的貓眼網站更做到每小時更新票房,令本土業者稱羨。但是這些系統的出現都有其背後的市場因素,歐美各國參與製片開發、版權交易、發行、金流業者眾多,跨國交易頻繁,需要公正第三方提供可信數據做為交易依據,中國大陸近年電影市場爆發,吸引眾多熱錢、企業加入戰局,不論是交易需求,或是烘托市場聲勢,都需要公開票房統計數據的支持。就算有第三方大型機構統計票房,中國電影公司買票房、票房灌水事件仍然時有所聞。

台灣電影發行、映演市場規模小,大型片商、戲院業者主宰大部分通路,並且各自擁有統計市場數據的管道,自然難以透過自由市場機制催生一套有公信力的票房統計系統。因而,我們更需要透過主管機關積極的介入,結合公正的第三方機構,如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一般,建置一套清楚透明的機制。

另一方面,票房透明化雖然有助於國片產業健全發展,但小規模戲院的生計可能因此受到衝擊,文化部是否能夠推出配套措施,在扶植電影映演產業的前提之下,參考法國補助獨立戲院的經營,是公部門未來必須嚴肅以對的問題。而外片發行商若擔心公開票房將影響觀眾的觀影意願,在健全國片產製環境的前提下,主管機關不妨參考英國電影協會(BFI)的作法,BFI每日在網站上更新前一日的電影票房紀錄,但其公開票房數字與排名的影片僅包括兩類,一是全國前15名的院線電影,其餘公開的,則是當期所有英國國產電影。對於本土商業電影,公開票房這只是讓作品更開誠布公地接受市場檢驗,在長遠影響上卻可以從根本改善國片的產製環境。

台灣電影票房在經過2011年的高峰之後,近年持續顯露疲態,然而,每部本土大片上映時,破億口號個個依然喊得響亮。但今年至今仍只有豬哥亮主演的《大尾鱸鰻2》以全台估計約1.7億票房達標,若比起首集的全台4.28億票房,仍相差甚遠。另一方面,在本報第563期的專題報導曾聚焦國內第一線電影工作者過度剝削的薪資待遇與勞動狀態,參與《太陽的孩子》幕後工作的王藝樺表示,「只有票房透明,製片公司才能確實回收資金,也才可能在未來提供電影工作者更合理的待遇。」

協助台灣電影工作者掌握市場輪廓,進而健全各個產業環節,提供透明的票房資訊只是一個起頭,卻是刻不容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