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工作者搞工會!及其未竟之業
今年台北電影節將「卓越貢獻獎」頒發給「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紀工會」),除了肯定工會積極出版相關訪談論述、建立歷史觀點,此舉也對更多討論整體影視產業的勞動環境、權益維護,起了相當正面的效果。
2006年9月9日,紀工會由一批以導演為主的紀錄片工作者成立,包括楊力州、蔡崇隆、顏蘭權、黃信堯等,並定調了以「勞動者」為主體,再擴及技術人員、電影相關行政行銷人員,提供勞健保投保、勞動契約簽訂、版權放映費用、薪資級距參考等諮詢。後續,面向會員以外的一般群眾,紀工會也創辦了名為「紀工聚會」的交流平台,並透過發行電子報《紀工報》,乃至相關書籍出版品,用報導文字累積資料。同時,由於紀錄片工作者大多關注社會議題,有著運動性格與正義感,在過往發生比較大的爭議事件時,例如2009年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貿然排除紀錄片、實驗片的角逐、2015年底李烈辭去北影主席風波,紀工會都積極地在討論過後採取立場、發布聲明。
提供保障,爭取合理勞動條件
2016的紀工聚會在上半年聚焦國內諸多產業問題,希望為新政府提供建言。下半年則以紀錄片工作者培訓為主,更多訊息請見:紀工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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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紀工會會員人數約480人,一年繳納會費1800元,九位理事、三位監事,下設秘書處聘請四位專職員工,規劃經營各種工會活動。紀工會編制小,經費短缺時秘書處及幹部仍須透過接案,與各企業機構單位合作,舉辦工作坊、放映活動等以賺取足夠的營運經費。儘管如此,他們目前有一百多萬左右的盈餘可以仔細規劃接下來想推進的方向。
此前,影視產業內的組織多為聯誼交流、承攬活動為主的各種協會、學會,而其他職業工會(如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所提供的服務仍以勞健保、意外保險投保為主。紀工會理事長龍男‧以撒克‧凡亞思說,工會成立初期目的是要讓紀錄片工作同仁有勞健保依靠,下一階段的目標則是檢視勞動條件、改善產業現況,近年紀工聚會也針對這個需求設計座談活動,增加更多文化政策討論。當2006年紀工會成立,喊出:「其實我們是勞工!」的口號,也是認了勞工身分,重新摸索自己所處的勞動結構,並意識到各種關於勞動彈性化、薪資級距、權益、版稅分配等問題的開端。紀工會理事林木材說,多數紀錄片工作者都沒有固定雇主,也沒有保險,而面對不同雇主,勞動條件往往差異甚大。
影視產業圈內超時加班、工時吃到飽、過勞、沒有足夠保險的狀況時有所聞,然而紀錄片的拍攝實際面臨的是另一種狀況,例如拍攝期程難以估計、劇組編制太小、交通往返耗時耗資、平均薪資比電視電影更低……等等。龍男提到自己的經驗:「紀錄片劇組的編制常常沒有收音,但紀錄片的收音更麻煩,如果預算比較多,可以請專業收音師。而攝影技術支援通常因為收費標準不同,或是時間無法完全配合,我曾拍一部片換四、五個攝影師。目前紀錄片拍攝,包案比較常見,但收費也很浮動。工會認為可以訂定紀錄片收費標準,讓大家知道所謂市場行情價、工時標準,讓整個劇組可以去談。」
趁著新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龍男提到,紀工會希望讓文化部更知道紀錄片的問題,認為紀錄片與影視共榮共存,要解決影視產業問題才有可能解決紀錄片的問題,而非如2005年左右出現紀錄片獨秀、電影票房收益卻很差的畸形狀態。主管單位須提出明確的影視產業整體規劃,才能看到方向在哪裡。「紀錄片工會成立十年,我期待下一個十年,相關工作者不再有藉口責怪政府,而是檢視自己的創作能力。」
圖:台北電影節將在影展期間邀請紀工會核心成員舉行座談,和觀眾分享工會理念與產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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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視委製模式,看失衡的勞資結構
除了扮演文化政策的監督角色,紀工會如何思考勞資結構關係與問題?林木材提到,過去幹部、導演們討論,認為最大的資方是公共電視,同時也是台灣最重要的紀錄片播映平台,主要爭議包括委製費用過低(目前「紀錄觀點」系列紀錄片60分鐘平均約120萬台幣)、影片完成後公視獨佔發行DVD、播映、報名獎項的權利,卻不一定會積極推廣。龍男也說:提高委製費用,或者開放共享版權,自己做行銷放映規劃,讓導演有辦法回收成本是一個解決方式,但公視礙於法規有圖利廠商之嫌,採取保守態度。因此紀工會也調整戰場,試圖與其他公民影視團體合作,傳達訴求。
紀工會過去幾年來曾與公視開過三、四次協商會議,希望簽訂團體協約,主要訴求版權共享(公視播放三次後版權回歸導演方),也希望將預算提高到60分鐘150萬,並訂定導演費、劇組薪資的參考標準。根據2015年8月18日由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等十多個公民團體代表與公視高層的討論會議紀錄(2015公民團體與公共電視座談會議紀錄),副總經理林樂群曾說明現狀:「公視的紀錄片委製經費其實有增加,過去每小時委製經費平均約77萬元,目前原則上每小時120萬元;委製時間未減少,2015年已委製8小時。就版權分配議題,林樂群表示,公視預算偏低,而紀錄片版權收入也是公視每年3億元自籌款的部分來源。委製單位(公視)擁有版權,影片販售利潤的12%分給導演。導演自己播映影片的收入歸導演所有;機構單位申請播映,收入則歸公視所有。若導演選擇自己發行影片,利潤仍須分成給公視。」
紀工會秘書長、紀錄片導演黃惠偵也於該場會議中表達,法國Arte電視台、日本NHK、英國BBC都有其他分配版權的方式,希望公視可以參考,目前獨佔版權的方式已使得近年來委製量降低,變成導演們不主動投案,公視需自行找導演徵求提案。
理法難兩全的版權之爭
對此,目前於公視擔任紀錄片製作人的王派彰回應,公視整體預算從一年十幾億降低到九億,整體預算減少,但拍紀錄片的預算卻有增加(目前一年一千萬),只是減少委製的數量。對於版權分配,王派彰說,以法國Arte而言,他們不是獨資,影片有其他資金來源,自然不是獨佔版權,而有其他分配方式。「台灣的情形是導演本身不帶資金,若要共享版權,法律上也站不住腳。這幾年因為經濟不景氣,國外的委製費用降低,相較之下台灣付的錢比較高。」另外,他也提到。紀錄觀點通常在公視映演三次,相較於同屬委製的劇情單元「人生劇展」重播十幾次以上,並不頻繁。一旦改動,就會牽動所有規則。
王派彰舉例,趙德胤拍《挖玉石的人》、《翡翠之城》,自己也出了部分資金;陳界仁《殘響世界》賣展覽作品版權的收入則高過公視能給的委製費用。這樣的情況接近合製,而非公視獨資,「我們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資源,也跟不同領域的導演合作,依據不同狀況放棄某些權利。」換言之,他認為若走國際合製,透過透明化的資源申請、獎金補助,可以有別的方法出路。「真正該去爭取的是正確的勞資結構。文化部浪費了很多錢補助能見度很低的紀錄片,且不是用公平公開的方式。文化部資源相較國外、其他部門低,我們是不是該選擇,只補助市場能夠生存的?還是只補助邊緣的?市場能活的何須補助,若賺錢也只不過是一部而已。」他舉例,法國導演也會抱怨為什麼把錢給蔡明亮?但蔡明亮確實讓法國的文化力量被看見,這是法國的選擇和方向。「台灣的市場就是這麼小,除非拍能夠走出去的影片,否則期待政府給予合理報酬,但國家明明做不到。公視給的預算不是很高,但要求也相對不高,每小時一百萬以上,一年多交片,相對來說比較充裕。紀工會的抱怨是對的,但不能從這裡拿資源,卻不要它的後果。」
1998年公視開辦「紀錄觀點」委製制度,固定生產、播放紀錄片,是紀錄片最重要的產製映演平台,也支持紀錄片追求社會正義,兼具新聞性、批判性的內容觀點。然而做為製作單位而非補助機構,公視仍受政府預算法限制,規定不能重複領取補助,導演接受公視委製之後就無法再接受其他公部門補助。
莫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紀工會的立場是,導演是創作者,擁有的資產只有版權,自然要盡力維護,包括自行決定要參加哪些影展、與哪些單位合作、在什麼樣的場合放映的權力。然而這樣的理想狀態,在目前由公視做為製片方主導、出資、並擁有全部版權的勞資結構中確實難以實踐。上述認知差異或多或少反映出影視從業人員對於彼此權利義務需要更清晰的認知定位。此外,同樣需注意的是,別在莫名其妙的狀況下讓渡了自己的權利。林木材提到,台灣有些小型影展競賽,報名辦法中會寫明把影展主辦方握有得獎作品的版權,而僅付出獎金。過往遇到這種情況,紀工會會發函要求改善。
工會成立以來一路摸索影視政策、勞動條件、勞資結構,以及可能的出路,企圖在對的地方施力。龍男該如何採定立場,提出建言,並協助工作者持續傳承生產出好的作品,將會是下一個十年的浩大工程。而只有更多討論、協作,才可能持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