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DF】重複與差異——記憶與重演的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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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編按:TIDF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將在5/6起進行為期10天的放映,從上屆影展起,TIDF確立的每一屆影展單元的基本架構,刺激、拓展我們對於「記錄」與「真實」意義的思考,今年的觀摩單元「記錄X記憶」聚焦探討紀錄片中的「重演」手法,我們特別分享TIDF活動統籌吳凡為此單元撰寫的導讀專文,提供讀者做為觀影選片的參考。

「重演」是紀錄片的常用手法,因為過去已不復見,為了還原記憶,讓觀眾能「目擊」到事件發生的過程,導演有時會選擇以重演的方式來呈現。重演的功能是將記憶變成「現在進行式」,提供觀者更多影像和聲音細節;更多時候它的功用在於製造出與劇情片類似的戲劇張力,吸引並增加觀眾對影片的情感投射。

在紀錄片的論述中,重演時常引起爭議。顧名思義,這種透過「戲劇性」的演出,達成重現的方法,不可避免地被認為和「虛構」畫上等號,如此一來,影片的真實性和真誠度就會受到懷疑。因此,重演有時反而模糊了真實與虛構的界線,挑戰觀眾對「真實」的認知。

然而,記憶的真實性本來就是模糊的。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記憶乃是心靈的當下,而非過去。」也就是說,過去存在於人們的心中,記憶其實是現在對於過去的再詮釋,無論是用訪問、口述或其他手法,記憶原本就已經與過去有了差異。紀錄片學者尼可斯曾延伸德勒茲的概念:「重演在時間中製造出一個皺摺,使過去的經驗變得鮮活。重演讓過去發生在當下,讓現在與已然過去的時間重疊。」重演所提供的「當下性」,恰好與記憶的「當下」的本質相符。

因此,當一般紀錄片的重演試圖「盡量貼近過去」時,在這一屆TIDF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中,「記憶×記錄」單元的七部影片,卻刻意地去凸顯「現在」,利用重演的虛構特性,企圖呈現現在與過去的差異。《無知時刻》(A Moment of Innocence,1996)中,以麵包和花來取代20年前的刀跟槍,明白表示了主角心境的轉變,以及對過去的再詮釋。《再見孟克》(Edvard Munch,1974)刻意選用非職業演員,以當代的挪威語而非古挪威語來演出,將演員個人的生命經驗與孟克的生命重疊,反映出不同時代的挪威社會。《探訪、回憶與告白》(Visit, or Memories and Confessions,1993)藉由彼時的現在、現在播放著的過去、過去所形成的當下,交織成一部時間的三重奏。《河流和我的父親》(Rivers and My Father,2010)更刻意地並置不同人物、不同時間的故事,讓影片成為一個立體多維的空間,並以後設的手法呈現影像的虛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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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下性所提供的另一個功能,也是重演和記憶另一個相符的特性──「政治性」。李有成在《記憶》(2016)一書中提到:「記憶是重建經驗和生命故事的方式,這些經驗與生命故事原本可能在歷史中消失殆盡,記憶提供我們理解造成忘記、遺忘與煙滅的權力結構,因此記憶也介入種種修補與矯正的行動。」而「行動」(act)正是「重演」(re-enactment)的字根;和記憶一樣,重演也具有這樣的政治意涵。

《正義難伸》(The Thin Blue Line,1988)的重演,重現了不同人、不同版本的記憶,提供案件中髮型、衣領、奶昔掉落的位置、警員行動的時間點等記憶細節,最後翻轉冤案。《智利,不會忘記》(Chile, Obstinate Memory,1997)和《柬埔寨傷痕》(Scars of Cambodia,2013)則運用了類似的手法,讓主人翁重新表現在智利政變與紅色高棉時期經歷的肢體經驗,現在的他們臉上仍看得到對過去的恐懼與傷痕,導演以雙重的時間性建構出一段段受到箝制而不能言說的歷史。而《再見孟克》則試圖打破孟克在挪威人心目中被「神化」的形象,重新詮釋孟克充滿社會性的生命經驗。對這七部影片來說,重演並不是為了重現歷史,更重要的目的是,如何透過演出的行動,重新詮釋歷史、倡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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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所述,重演不僅是一種重建現場的手段,透過創意性的處理,更可以利用重複與差異創造出尼可斯所謂的時間皺褶。這個皺褶提供了一個空間,不僅讓導演能重新詮釋這個過去的事件,讓被攝者得以從現在的角度回應過去,甚至提供了觀者一個去比較過去與現在的機會,得以經驗且思索關於記憶和真實的多重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