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高跟鞋》紀錄片遭噴霧 眾導演高呼修改公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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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5

紀錄片工會上週(1/6)在立法院主辦一場「我們所期待的公共媒體」公聽會,針對《公視電視法》第40條提出工會版本的修正草案,現場引發眾多導演熱烈討論。



因《我愛高跟鞋》遭噴霧處理的紀錄片導演賀照緹,率先發難:「修改公視法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公視去年被NCC開罰兩次,因為播放影片《黑狗來了》、《狂顏》內容涉及鋼管舞、車震、性愛、裸體等畫面,前後各遭罰款15萬元。於是這兩部榜上立案可考的黑名單,成為公視自我審查的前車之鑑;公視內部開始將所謂「不宜兒童少年觀賞」畫面預做清理,例如把《我愛高跟鞋》紀錄片裡,一場直擊小牛剝皮工廠的血腥影像,先行做「噴霧」處置!



雖然賀照緹不忘替公視緩頰:「其實我與公視合作蠻愉快的,」她坦承合作過程中擁有極高的獨立創作空間,「但作為一個紀錄片工作者,我卻對公視有很高的期待。」尤其當她跳脫事件本身,採取一種比較宏觀視野做全面檢視時,她認為,作為一個優質的「公共媒體」必須製播多元觀點及豐富性的節目,但「優質多元的節目不一定只是『普遍級』,這才是問題的癥結點。」因此,現況若NCC仍作為一個愈向保守價值靠攏的組織,又能對公視進行言論檢查時,歸根究柢,修正公視法,讓公視比照商業電視台能於深夜時段播映保護、輔導、限制級節目,才是解決之道。



林靖傑導演則補充直指公視「有使命,沒勇氣」。他質疑公視本應擁有「衝撞邊緣與界線」的道德勇氣,而非依仗公視法第40條「不得於任何時段,播放兒童及少年不宜觀賞之節目」條文,維護一種「媚俗偽善的價值」。他舉例,難道北美館只能展示「普及藝術作品」嗎?羅浮宮的裸體雕像違反兒童少年福利嗎?



龍男導演也呼應,公視理應捍衛創作者立場,採取一種「《我愛高跟鞋》寧願受罰,也要跟NCC抗衡」的強烈姿態;黃信堯導演則更抽象分析藝術創作境界,認為「維納斯的斷手」與「《我愛高跟鞋》的血腥」同屬藝術層次的表達,而且美是「值得被討論」,絕非「自我設限」。否則,我們難道「永遠只要寫實派」,不要「抽象派」、也不用「野獸派」了?!



公視新聞部經理何國華則回應,「我們並沒有退縮」,曾經去NCC委員會表達立場與態度,「但現場被嚴厲斥責」,也許未來應該建立與兒少團體做更多對話溝通機制。而公視國際部經理林樂群也表示,認同公視應扮演「衝撞邊緣與界線」的媒體角色,不過他無奈地說:「公視也經不起一再被罰錢及形象不好」,所以《我愛高跟鞋》噴霧處理是「不得已」的抉擇。



NCC副處長簡旭徵表明,NCC未曾「主動」開罰公視任何節目,而是收到民眾檢舉才會進行審理,並未箝制公視獨立自主的製播空間。新聞局廣電處黃介山副處長則說,會將工會版本修正案帶回局處再行研議。



公視近年因藍綠政黨鬥爭,董監事會風風雨雨,而《公共電視法》雖提議修法多年,至今仍未可定論。



※2011/1/7「我們所期待的公共媒體」公聽會,線上轉播:


http://zh-tw.justin.tv/civilmedia/videos



※「公視法」第40條修法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