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高速公路共進早餐——文‧溫德斯的《歧路》
今年八月底九月初,我去了法國旅行。
在巴黎北門租了車,一路往南開。從Orléans, Tours, Bordeaux, Toulouse, 進入庇里牛斯山。短暫造訪了一個朋友在山裡的農莊之後,再開到西南海岸渡假勝地Biarritz以南的一個小鎮Guéthary,另一位朋友Agnes(中文可以讀作:艾妮耶斯)的家。足足開了1442公里。
這樣長途的開車,真的是很累人啊!我記得以前讀文化評論時,好像誰說過(Jean Baudrillard?),高速公路把旅途抽象化了。也就是,從一個地點到另一個地點,當地的風情全部被抹滅了。全世界的高速公路看起來都一樣,不管你開多久,無限綿長的公路,跟迎面而來的無盡景象,到哪裡都一樣。
這種無盡的重複與延長,是旅途裡最令人疲憊的。
尤其是現在有GPS,確切知道只要以時速130公里左右,例如開八個小時,可以到達目的地。於是在保持高速前進的情形下,就變成了在車子裡純粹時間的消磨。八個小時,一分一秒都是實實在在的無聊。
好不容易到Agnes家之後,以為可以好好休息。沒想到一早醒來,在陽台上吃早餐,發現她家竟然面對一條高速公路。於是在吃著煎蛋、土司跟Jambon de Bayonne(當地有名的火腿),喝著現榨柳橙汁、伯爵茶的時候,便一面聽著咻咻咻快速奔馳的車聲。與高速公路共進早餐。
我想,台灣是小島,沒有這種可以長途開車的經驗。從北到南四、五個小時就完了。不像歐洲或美國,尤其是美國,可以沒日沒夜地開。再怎麼用力開,公路還是在你眼前,那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無聊,真的是很可怕。
在這種情況下,還要對公路有什麼遐想的話,也真令人佩服啊。
不過「公路電影」這樣的類型,多多少少就抱持著一種爛漫的遐想。一種提升在現實之上,對旅途、對人生的寓言式的開釋。主角主動或被動地開始一段旅程,經歷各種各樣的狀況,遇見形形色色的人,在旅途的終點,主角從這一段經驗裡成長了,變成比原來更好的人。
公路電影的起源,可以說是從希臘史詩開始,比如《奧德賽》(Odyssey)或《埃涅伊德》(Aeneid)。在德國文學,特別有一個類型 ——「 Bildungsroman」,意味成長小說,專注在主角從小孩長成一個大人在心裡以及道德上面的改變。特別是《歧路》所本的原著小說,歌德的《威廉‧邁斯特的學徒生活》(Wilhelm Meister's Apprenticeship),正是這個啟蒙小說類型的開山始祖。不過據我了解,溫德斯跟編劇彼得漢克並非忠實地轉譯原著,而只是借了角色、梗概跟想法,把它塞進公路電影的格式裡。
但發明公路電影的,還是美國好萊塢。其成為一個主要類型,是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它反映出美國汽車工業的蓬勃發展,對未來汽車天堂的樂觀想望,以及青少年次文化的抬頭。
汽車工業在美國蓬勃發展,也讓美國社會對未來有許多樂觀的想像。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雖然這麼說,實際上則要直到1960年代的《我倆沒有明天》(Bonnie and Clyde,1967)和《逍遙騎士》(Easy Rider,1969)之後,才開始被明顯標示為一個電影類型。由此,也可以看出美國文化對溫德斯的影響。
講這麼多,其實都是要跟《歧路》來做對比。
首先,《歧路》的英文片名是《Wrong Move》,比較明確的翻譯應該是「錯誤的一步」。以這樣的片名,就比較可以了解導演的用意。
三十出頭的宅男威廉(Rüdiger Vogler飾演) 想當作家,一個字都想不出來要寫什麼,就先感嘆,「可是我討厭人們,這樣有可能成為作家嗎?」這一句話其實很接近名作家湯瑪斯曼(Thomas Mann)說的,「我跟你坦白,我對我的作品需要描寫人性但自己卻沒什麼人性擔心得要死。」(And I say to you that I am weary to death of depicting humanity without partaking of humanity.)
這傢伙還真要命。
他在房間裡聽著搖滾樂「The Troggs」,能想到的最叛逆的行為是赤手空拳打破窗戶的玻璃。有一天,媽媽實在看不下去了,就說,我把房子賣掉,錢給你去旅行吧!媽媽不但花自己平常捨不得坐的計程車錢送他去火車站,還幫魯蛇兒子挑選他要前往的城市。
威廉看了火車票:「Bonn?為什麼選這個地方?」
媽媽:「我隨便翻了翻你最近看的書找到的。」
於是這個靠媽的宅男就這樣踏上了旅途。一路上,威廉遇到了啞巴美少女米諾(當時只有14歲的Nastassja Kinski,第一次露兩點就給了溫德斯。嘖嘖嘖。),吹口琴賣藝的老人,以及討厭演戲的美艷演員特瑞莎(Hanna Schygulla!! 法斯賓達的御用女優)。理所當然,這些都是怪咖。然後還有一個怪咖中的怪咖,詩人wannabe (不是Watanabe Toru 渡邊徹。wannabe是指東施效顰的那種人。) 詩人東施 —— 伯納懶渡。伯納懶渡有一個叔叔住在大城堡裡,於是他說服大家一起去找他叔叔。到了一個幾乎廢棄的城堡,結果裡面那個人不是他叔叔。不過也沒關係,這個「不是他叔叔」本來是要自殺,看到他們來了,就先跟他們喝酒、唬爛了一個晚上,隔天才又自殺。
沒錯,故事就是這樣。很扯。你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一直旅行,或者要去哪裡?為什麼一群人一直走一直走?到底要散步散到哪裡去?講了一大堆聽起來很哲學的對話,也沒頭沒尾。更可惡的是,他在公路電影這種很真實的環境裡,演著很劇場式的走位跟對白。看到一半,我幾乎要瘋掉。
「接下來,我想要談談孤寂,屬於德國特有的孤寂。孤寂在德國,比起在其他地方還要隱匿、還要折磨。...…那便是為何孤寂在德國是躲藏於面具之下的,他們全是枯槁的靈魂。」——這是那位「不是他叔叔」跟大家坐下來的圍爐夜談內容。琳老師卡好咧。
《岐路》劇照。
但仔細分析溫德斯使用的元素,他把70年代德國的現實環境,和拉出距離的劇場式表演結合。正如我之前所說的,公路電影裡的世界要提升在現實之上。想想看,有哪一部公路電影告訴你每隔幾百公里主角要停下來加油?或者是搶銀行之前,先到處找加油站?加油真的是很煩人的事。溫德斯在這裡把這個「提升的現實」拉得更遠,一切彷彿變成了囈語。劇場式的囈語。逐漸地,在這樣的囈語之中,你會發現,這部影片真切地記錄了德國70年代,年輕人普遍的心情與感覺。過去的時代錯誤已經結束,但殘留的陰影仍然揮之不去。戰後嬰兒潮的父執輩以及60年代所承諾的理想,巴布狄倫、學生運動,都只剩失望。70年代的年輕人還能往哪裡去?
威廉的旅程,由德國北方艾伯(Elbe)河邊的小鎮Glückstadt,到萊茵河畔,西德當時的首都Bonn,再到德國最南端的Zugspitze山頂,從北到南貫穿了整個德國。但到了電影的最後,主角不但沒有成長,甚至懷疑他的旅程是錯誤的一步。他說,「我覺得我好像總是錯失什麼...,而且不管我下一步如何,仍然永遠是錯失的那一個。」
說好的成長故事呢?完全被溫德斯放倒、背叛了。所以我要說,《歧路》實際上是一部反公路電影的公路電影。用公路電影一向承襲的結構和元素,來顛覆公路電影這個類型。以這樣的角度來看,我就比較可以接受這部電影,並且可以更深入去了解影片裡面許多機關佈置的用意。片子裡的人物,其實都只是導演的棋子。讓導演借來發聲,說他想說的事情,而不是所謂的,真實的角色。
這部影片不容易看,不容易進入。因為故事以及角色的安排,都是跟觀眾疏離的。換句話說,是一部「跟觀眾作對」的電影。但不能否認,這是一部很有野心的電影,也展現出溫德斯與眾不同的才華。
能夠總結一個電影類型的導演,都令我相當佩服。因為這不但表示他對這個類型的限制與語言,有透徹的掌握及了解。更要有勇氣,和一根反骨。像總結黑色電影類型(Film noir),勞勃阿特曼的《The Long Goodbye》;總結武俠片類型,王家衛的《東邪西毒》。溫德斯的《歧路》也應該列在這份名單上,公路電影類型的總結。
這些反自己類型的類型電影,就像孽子,或是咬主人手的狗一樣,都不容易令人接受。但那根造反叛逆的骨頭,卻是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永遠都不缺的。
岐路主角威廉從北部小鎮Glückstadt到南方山區Zugspitze的旅程路線。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關於作者
陳敏郎
畢業於紐約大學電影研究所。2013年以首部長片《你的今天和我的明天》入圍台北電影節「國際青年導演競賽」與台北電影獎。目前正在籌備他的第二部劇情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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