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 :原著與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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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

1996年恰克.帕拉尼克(Chuck Palahniuk)出版了他的第一本長篇小說《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1999年因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導演、吉姆屋爾斯(Jim Uhls)改編的同名電影大放異彩、廣為人知,同時也引起爭議。《鬥陣俱樂部》是一個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故事,敘述者為一位匿名的都市雅痞,他是美國某知名汽車公司的回收改正員,獨自住在市中心的高級公寓,有著滿屋子的瑞典家具。他三十歲,未婚,有一份安定枯燥的工作,一處整齊高尚的居所,他的人生極可能就這麼按部就班地繼續下去,然而就在一切都看似沒問題的境況下他失眠了,因找不出問題而失眠,因存在著但沒有存在感而失眠,在高度物質文明的世界中,他的生活被物所役,被冷漠無感所餵養,在消費主義的物的世界,沒有什麼是新的,日子被消費,日復一日,生活像他所回收的車輛,根據利潤價值被估算、被回收複製,沒有什麼是新的,也沒有什麼是舊的,他是歷史斷層中的一個樣品,對於人生,他無從克服、無從創造、無從控制,只有在偽裝成癌症病患參加心靈互助團體接觸將死之人時,他的情感需要才因此滿足,才感到莫大的安慰,重拾嬰兒般的熟睡。

然而心靈團體中出現了一位關鍵人物-瑪拉.辛格(Marla Singer),一個跟他一樣偽裝入場的假貨,一個寄生於都市角落的漂流女-資本主義的殘渣。她是他的反面,她是他的一面鏡子,反射出他的虛假與缺骸。然後,他又失眠了。直到他的分裂人格泰勒.德頓(Tyler Durden)出現,打破他安分守己的陳規,炸掉他那一塵不染依照 Ikea 目錄打造的公寓,事情便開始變化,泰勒強壯、憤世嫉俗、煽動力十足,是他所缺乏的他的相反之合成。泰勒是一個精神危機的訊號,他發出聲音與行動,他(們)一起組了鬥陣俱樂部,定時舉辦搏擊賽。在那裡男人們聚集一堂,一對一輪流肉搏,在身體的苦痛中感受真實、釋放平日的情緒壓抑,這個後現代社會男性教派般的俱樂部更像是一種心靈互助團體-以赤手搏鬥互相擁抱彼此瘀傷變形的肉身。具有領導魅力的泰勒漸漸掌控局勢之後,這樣的聚會衍生出太空猴子軍團,與以暴力搗亂資本社會秩序的大破壞計畫(Project Mayhem),崩解物質文明的同時,另一種型態的法西斯便開始反撲自身。

《鬥》原著分為三十章,由無名敘述者以時空交錯、回憶或跳躍思考的方式書寫,常斷句短促,跳接不同事件、相關聯想,暗示其經驗與認知之斷裂,自言自語的多角異聲帶,時常一語雙關、絃外有音,點出其持續一致的自我意識不存在,他在失眠中渾沌朦朧地醒著,像是另一場夢,無意識活動浮至眼皮指間,不斷重複提示其精神分裂狀態與資本主義的關係。帕拉尼克這般的敘述方式本身便是非常影像蒙太奇的,所以電影的改編幾乎抓到了原著敘述的節奏,加上大衛芬奇的MTV式拍攝手法,以熟練的剪輯替文字做了些連結,在緊湊簡潔的影像呈現中達到隱喻的豐富度。但也鑒於敘述的流暢度,倒敘的情節傾向線性發展,直到尾聲的意外轉折,劇情急轉直下,觀眾來不及反應,電影便結束了。

觀後反芻,進一步深究原著與改編電影的結局差異,將可發現兩者的解決方法其實暗藏著相當不同的意識形態與社會訊息:書中主角(敘述者)死了,至於大破壞的任務則因彈藥製作疏失沒能把大樓給炸燬,所以最後我們知道精神分裂者的倒述其實是死者的自述,他在另一個位置(天堂)和我們說話,暗示以毀壞文明去創造更好的什麼之前他不想回來,留下一支自行運作的太空猴軍隊。書中第一頁第一句話,泰勒說:「得到永生的第一步便是死亡。」難道不讓人聯想到基督的復活?當然我不是在指稱基督精神分裂,而是這個變動歷史的隱喻是個西方文化中有趣的聯想,基督亦為反動革命者,無論城邦還在或城邦毀壞終有人犧牲;死亡是最終極,也是另一個開始。然而,不同於書中主角與瑪拉「雋永」的天人永隔(主角甚至還惆悵地想像以信件、電話遠距離聯繫,分享她的世間生活。),電影敘述者沒死,但泰勒死了-砰!他打穿自己的下顎然後泰勒消失了,可能因此極痛的醒覺,他選擇和瑪拉手牽手,觀看對面的信用卡大樓整棟被炸坍落的視覺奇觀,玻璃帷幕像是戲院銀幕似的,我們看著他們小倆口的愛情在看著都市崩壞的時刻萌芽。那是一個奇特的相逢時刻-電影給觀眾的。但炸掉象徵金融指標的建築,資本主義就會因此消失嗎?卡奴會因此不存在嗎?接下來主角將會變成什麼樣的一個人,持續失眠、繼承泰勒或度蜜月去?他們走出大樓難道不會接觸柴米油鹽,不須為生活所苦?

愛情故事總不能太現實。然而令人心驚的是電影發行當時,911事件尚未發生,紐約雙子星尚安然聳立,像一個寓/預言似的,但有時候寓言並不能改變什麼,911之後,美國經濟史並沒有因此消失,世界照常運轉。所以電影告訴了我們什麼?清空樓層人員,以不造成任何死傷為前提炸掉信用卡總部,但得消滅那個激進的虛構分裂人格才能和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女孩共度此生。我們或許可以這麼猜測,電影結局告訴我們:危險喔,什麼都不要做,來電影院看片子,享受聲光刺激,然後乖乖搭車回家睡覺。這麼說無貶低愛情故事之意,而是就先前一切撻閥消費主義的行動來說,和後來的決定有所矛盾。電影也是一種商品,製作花費不貲,當然是一部「顧及他人目光」的作品。

然而,《鬥》身為一部對觀眾講述資本主義病狀的好萊塢電影,便以本身的媒介反諷了自身,這也是曾身為廣告導演大衛芬奇的機智聰明所在,利用書中泰勒兼差放映師的工作,在影片前後(竄改警告啟事和偷塞男性生殖器片段)暗示了他永遠以放映師的身分存在、觀看並惡搞這部片,戲院雖然是一個隔離場所,並不因此安全。或許在另一種詮釋中,敘述者才是泰勒的分裂人格。電影中除了前健美先生巨乳包伯,沒有真實的死亡。包伯是唯一具有陰性身體特質的男人,他的身體是一種變相的商品,為了賺錢服藥過量而病變,之後又遭警方槍擊身亡。

真實的死亡在充滿複製品的消費世界中,像一種忌諱,它可以贖回名字,賦予個體獨特性。原著中,死亡不只一個,阻撓鬥陣俱樂部的使節與主角老闆的死亡也與主角的自我結束息息相關,這些情節一如書中主角被閹割的實情沒有出現在電影裡。書中反覆著一個概念:如果你是生長在美國的基督徒,而且剛好單親家庭,將你養大的是女人,總有一天你會以為上帝不愛你,所以要搗蛋惹上帝注意,也像在對抗隱形的父親(權威),即使受到處罰總比什麼反應都沒有的好。不選擇成為一位父親,也就暗示了狹隘定義中的男性主體之亡(弔詭的是泰勒卻因反權威成為另一種權威)。

詹明森 (Fredric Jameson) 認為精神分裂是後現代的主要離散特質。精神分裂不在佛洛伊德的伊底帕斯解釋範圍之內,所以它不具有命名、使用社會語言的能力,依照拉岡 (Lacan) 的說法,也就是大他者 (Other) 、父親語言。分裂的再現是符指與符徵與的錯置或飄移。所以我們轉向德勒茲與瓜達里的去伊底帕斯 (Anti-Oedipus) ,一但「爹地 - 媽咪 - 我」的三角框架不存在,概念中的被束縛的 (ego) 也就不存在。所以精神分裂基本上是一種去中心,反法西斯,那麼為何《鬥》的反資本消費社會行動最後會導向另一種法西斯暴力-大家穿一樣的黑衣、襪子,剃一樣的光頭,背誦相同的法則,在這支訓練有素的軍隊中失去名字失去個別差異,打倒這個破壞那兒,而且不可開口提出疑問;那麼這種強制的暴力與資本主義的法西斯有何不同?精神分裂若是一種解放,是無法成為或得到一個固定社會身分的,他 (們) 或許能夠指向資本主義的限制與消亡,但無法達到解決,只能背離,或者,近身搏擊。